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 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认真仔细核查、分 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由董事 会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林金桐 唐正国 王则斌
2018年2月5日
来源:同花顺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