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国家对三大运营商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在今年内实现全国性的携号转网。近日工信部下发运营商等相关单位的通知显示,整个携号转网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设改造阶段(3月到8月)
3月底前,各运营商集团公司要制定本企业的建设改造方案,信通院制定完成集中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改造方案;8月底前,各运营商完成立项、采购、网络和系统改造、网内测试等工作,具备网间联调联试条件,信通院完成集中业务管理系统建设改造,并同步建设网络安全保障设施。
第二阶段:联调联测阶段(9月到11月)
10月底前,各运营商、信通院完成全业务流程联调测试,具备系统割接上线条件。11月10日前,各运营商、信通院完成系统割接上线,做好系统定级备案、风险评估、符合性评测等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具备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能力。
第三阶段:服务提供阶段(9月到11月)
9月20日前,天津市、海南省、江西省、湖北省、云南省完成试验,按照“携号转网”管理政策正式提供服务。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行。11月30日前,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
此前,工信部于3月15日召开部署会,就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年内实现携号转网做安排。
陈肇雄表示,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用户“携得了、转得快、用得好”。
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也纷纷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安排,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携号转网”工作任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3月14日,工信部印发《关于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快网络改造和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网间联调联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同时,《意见》进一步指出,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来源: 网络电信 Ell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