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码携带是过渡到3G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你无法想像用户为使用3G而换掉跟随多年的号码;况且理论分析和国外的实践都表明,中国特色的带号转网完全可以早一些执行。
有人说,搬三次家等于失一次火。
那么,换三次手机号码呢?我想,可能也和失一次火类似,只不过被烧的是您的社交圈子:因为按目前规定,使用3G就必须使用157号段,如果不想同时用两部手机的话,您的人脉网络基本上就失火一次,这个问题还真的会阻碍3G发展。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如果可以保留原号码,希望转网的人数达七成左右;而在美国,七成以上用户转网的主要原因是号码可以保留。
日前工信部特别召集会议,讨论手机带号转网问题。探讨的方案之一是“单向本地转网”,就是带号转网暂时不可以跨地区;拟规定运营商A的用户可带号转至运营商B,反之则不行。此方案属非对称管制,目的是扶持弱势运营商。另外,带号转网将分阶段进行,先是“单向本地转网”,然后才是“双向全国转网”。
其实这种非对称管制如果得以实施,部分对资费敏感的用户就会选择有价格优势的弱势运营商,就像当年的联通。此方案可能带来的弊端是客户忠诚度下降,不过,支持这个忠诚度的前提除了对服务的认可,可能还不无“号码绑架”的因素。
我国早在2003年《电信法》草案中,已经对手机带号转网作了原则性规定: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运营商要承担该义务。只是这个政策的落实,用户已等了太久。
手机带号转网源自国外的NP(NumberPortability,号码可携带)业务,是其中的关键一种,而NP属于政府行为,旨在鼓励有效竞争,进而促使运营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早在1998年,英国和香港就规定了号码可携带;美国从2003开始实施固定电话和手机之间转换号码,是真正意义上的NP;韩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也是一种不对称管理。
事实上,与之类似的“带号转套餐”早就在运营商网内开展了,在固定电话领域也已推行有年,并且实施过程尚属平滑,可见运营商并不缺乏此类经验。官方的说法是,这个方案从推出到实施还需要时间,因为改造支撑系统,升级业务平台,都要受系统业务复杂性的制约,即使方案通过,也还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来推动。
推动就需要一年?太漫长了吧?号码携带是过渡到3G一个重要条件,因为你无法想像用户为使用3G而换掉跟随多年的号码;况且理论分析和国外的实践都表明,中国特色的带号转网是完全可以早一些执行的:
一、转网初期运营商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差异化收费的方式加以疏导,这种方式在政策导向型的中国通讯业,尤其容易实施。
二、不少人认为,带号转网太复杂了,比如目前讨论的方案尚未考虑到套餐业务和预存话费在没使用到期的情况下是否可转网等等。这个是问题吗?不可以先允许转网然后再和原运营商结算吗?如果存在不易明晰的结算,运营商完全可以出台针对性措施,在用户自愿的前提下转出,否则就建议用户等待原服务到期。
三、有专家认为,强势运营商出于对自身利益,支持带号转网的积极性不大,所以不容易实施。其实,三大运营商都是国有控股,贯彻管理层决策是必然的义务,谁都不愿也不会对政策有大的抵触。
四、有人认为,美国的号码携带政策的实行,单是维护费用每年就有几亿美元,如此高的成本最终还要转嫁到用户头上,所以我国要慎行。其实,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因为美国在消化这个因素的同时,话费还在走低;而我国通讯市场尚未完全市场化,这个成本完全可以通过政策手段加以平衡,至少比之充分市场化的国家要方便许多。
真正的号码携带政策的实行,是降低通讯资费的重要条件,因为充分竞争的市场才能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国外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不少的前车之鉴,有了这个后发优势,实施起来理应更方便快捷。所以加速带号转网的实施,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但愿不久之后,国内用户就会发现,一个139的号段,使用的却是联通或电信的3G!届时,您可能无法根据号码判断手机归属哪个运营商了,甚至像美国和香港一样,手机号码和固话号码也都长得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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