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震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究院
1 引言
从无线电管理角度,任何无线电系统的使用都会经过频率划分(ALLOCATION)、频率分配(ALLOTMENT)、频率指配(ASSIGNMENT)等阶段,它们分别代表了对业务、部门、电台的频率使用方案。目前,国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的频率划分工作。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无线电管理部门的主持下,经过对移动运营商的选美或移动运营商的竞拍,频率分配工作已经完成;通过网络规划和建设,许多运营商的实际3G系统的频率指配也在进行。在我国,3G的频率划分工作已经在2002年完成了,频率分配工作也即将开始。频率分配工作对于我国移动通信的良性发展非常重要,它既需要与已有的国家频率划分方案相吻合,也需要对未来实际3G系统的频率指配有利。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的频率划分进行回顾,通过对国外已有的频率分配方案进行分析,结合我国3G的频率划分政策,从国家利益最大化角度对国内即将进行的频率分配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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