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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裁王建宙:移动互联网应充分适应手机特点

时间:2007-12-07 10:43:52

王建宙指出,手机化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进程当中的一个重要趋势,其为人类带来了很多方便,延伸了人类的很多功能,已经变成人们生活的必需;而在中国,尤以增值业务的迅猛发展为代表。王建宙表示,增值业务是中国移动通信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而且其规模和创新活力的爆发才刚刚开始:增值业务的发展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前奏,手机搜索引擎、手机支付、手机定位等手机的多用化发展,正在召唤着移动通信与互联网的融合。而终端、用户体验和网络技术的融合趋向,体现出移动互联网是移动通信与未来互联网相互融合的必然趋势。

移动通信和互联网的结合将促进互联网业务的发展,王建宙认为,互联网经济本身的兴起就离不开其与移动通信的合作。回顾过去,互联网在中国发展初期,经营模式还很不成形,是短信跟互联网的结合促进了两者的共同发展;再后来,创新结合越来越多,彩铃、移动IM、移动博客等都是移动通信与互联网结合的硕果。

然而,在强调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的美好愿景的同时,王建宙也指出,移动互联网并不等同于互联网,手机终端也并不等同于电脑终端,中国移动认为,在构建移动互联网的过程中要运用真正适合移动互联网特点的指导思想、技术、业务模式等,来发挥移动通信与互联网模式各自最大的优势。

王建宙表示,尽管手机与电脑都是面向个人用户的交互式终端,但手机比起电脑有着自身特有的优势和劣势:优势在于,得益于手机天然的移动性和便携性,持有手机用户的数量巨大,同时,手机拥有规范的计费系统和丰富的位置信息;劣势是,手机在屏幕体验、存储量、数据处理能力方面均弱于电脑。因此,王建宙认为,建设移动互联网的过程中,把手机单纯地当作微型电脑来发展是一个误区。

他举了两个例子来形象地说明。第一个例子是手机电视。王建宙说,手机电视发展初期采用TV in Mobile的模式,照搬广播电视节目,但事实上没有多少人愿意在手机上花很多时间去看电视剧;后来业界意识到,应该考虑手机自身的特点,创新性地制作出真正适合手机的视频内容,手机电视真正需要的是TV for Mobile模式。

第二个例子是音乐手机。王建宙指出,一些厂商提供的手机在音乐功能上非常强大,播放性能和音乐管理都很出色,但与移动网络相关的一些功能却被忽视了。

王建宙认为,与PC对固定互联网的作用一样,移动终端是移动互联网中最重要的设备。因此,一个拥有友好界面,能耗低,可管理的手机是移动互联网成功的法宝。未来的移动终端操作系统将是网络服务与终端软件的有机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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